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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公共场所要对电子烟说“不”******

  在不少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号称“低毒无害”的电子烟成了人们的新宠。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许多城市,电子烟仍游走于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的空白地带。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电子烟同样会产生“二手烟”,并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需逐步加强管控,不让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留白”。

  多地探索先行

  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出现了新的禁烟标识,志愿者们手持禁烟标识,对在会场中使用电子烟的人进行劝阻。10月28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实施,规定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部分城市已通过立法等方式明确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2019年1月1日,杭州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成为国内首个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畴的城市。随后,海南省及深圳市、张家口市等多地也推出升级版“禁烟令”,明确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范围。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介绍,今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今年以来,我国多个部门相继出台文件加强对电子烟的管理,为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姜垣说。

  从世界范围看,加强电子烟使用管理也正逐渐成为共识。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情况报告显示,除了完全禁止电子烟的地区,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至少一项措施限制吸食电子烟,包括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禁止电子烟的广告和推广、要求在电子烟包装上标注健康警示等。

  “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在电子烟使用管理方面做出了探索,但目前除少数地区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外,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在法律层面规定在公共场所禁用电子烟。”姜垣认为,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范围势在必行。

  严管电子烟,必要性何在

  一段时间以来,电子烟因其宣称的“帮助戒烟”“低毒无害”“无二手烟”等特点成了许多烟民的选择,又因多样的造型让追求新鲜事物的年轻人把使用电子烟当作“潮流”。有年轻人认为,电子烟不含焦油等有害物质,和传统烟草有很大区别,“没必要管这么严”。事实果真如此吗?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行为干预科主任李威提醒,电子烟本质仍是“烟”,其中不但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还会和传统烟草一样产生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二手烟,危害身体健康。

  “电子烟产品虽然不含焦油,但尼古丁含量不少,并且为了将尼古丁溶解,在烟油中加入了丙二醇和甘油,加热后产生的甲醛、乙醛、丙烯醛等致癌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可逆的伤害。”李威说。不仅如此,电子烟的二手烟中还包含传统烟草中没有的铅、铬、镍等重金属物质。电子烟的二手烟是水雾状的气溶胶,“水雾”散得更快,但有害物质不会消失,因此电子烟二手烟的危害隐蔽性更强。

  更为严重的是,电子烟成了青少年吸烟的突破口。“相比较传统卷烟,电子烟的外形、味道更容易被年轻人接受。”北京市健康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秀荣说,一些年轻人本来对香烟不感兴趣,但在公共场所看到身边的同学、朋友使用电子烟,觉得“很酷”,就也加入了吸烟者的队伍。一些青少年通过吸电子烟成了新烟民,原本宣传帮助戒烟的电子烟反而扩大了吸烟者数量。

  此外,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也能进一步降低禁烟执法难度。一位基层监督管理人员表示,在查处一些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时束缚较多,需要提前分辨对方使用的是电子烟还是传统烟草,执法难度较大。

  不让禁烟效果打折扣

  “控烟条例落地实施让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有了明显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场所的电子烟使用率有所上升。”李威介绍,2021年天津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电子烟使用率较2020年均有明显提升。

  “这在一定程度上让禁烟条例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姜垣说,要让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立法是关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指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健康中国必须是无烟中国。”姜垣建议,各地要对控烟条例进行细化修改,通过立法等方式将电子烟纳入管理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立法先行能有效引导公众舆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周望说,目前在电子烟使用方面公众认知仍存争论,导致各地在推动电子烟管控方面的步调不一致,“立法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刘秀荣认为,今年5月,《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能进一步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群体产生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需尽快出台,尽可能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影响,把青少年的第一口烟掐灭。”刘秀荣说。

  (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尹思源 郭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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